殼牌宣布啟動股票回購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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殼牌宣布啟動股票回購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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殼牌公司殼牌宣布啟動股票回購計劃2025 年 10 月 30 日殼牌公司(“公司”)今天宣布啟動價值 35 億美元的股票回購計劃,總合同期限約為三個月(“計劃”)。該計劃的目的是減少公司的已發行股本。作為計劃將被取消。根據市場情況,該計劃將在公司 2025 年第四季度業績公佈之前完成。 公司已與單一經紀人達成一項安排,其中包含兩份不可撤銷的非全權合同,以便能夠在倫敦市場交易所(倫敦證券交易所和/或 BATS 和/或 Chi-X)(根據一份“倫敦合同”)和荷蘭交易所購買普通股(阿姆斯特丹泛歐交易所和/或 CBOE Europe DXE 和/或 Turquoise Europe)(根據一份“荷蘭合同”),有效期至 2026 年 1 月 30 日(含)。根據倫敦合同購買普通股的最高總對價為 17.5 億美元,根據荷蘭合同購買普通股的最高對價為 17.5 億美元。倫敦合同下的購買將按照公司有權在市場上回購股份,並將在某些合同商定的參數範圍內進行。荷蘭合同下的購買將根據公司在場外回購股份的權力,根據股東批准的場外股票回購合同及其中規定的參數進行。 公司根據該計劃(跨兩份合同)可以購買或承諾購買的普通股的最大數量為500,000,000,這是根據股東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東大會上授予的相關權限,截至本公告日期剩餘的最大數量。 經紀商將獨立於公司做出與公司證券相關的交易決定。 該計劃將根據英國上市規則第 9 章、市場濫用條例 596/2014/EU 第 5 條進行自英國脫歐過渡期結束(2020 年 12 月 31 日晚上 11:00)起,通過《2018 年歐盟(退出)法案》(經《2020 年歐盟(退出協議)法案》修訂)處理回購計劃(“EU MAR”)和 EU MAR 作為“在岸”納入英國法律,並經修訂、補充、重述、更新、替換或替換,包括相關法定文書(包括《市場》)濫用(修正案)(歐盟退出)條例(SI 2019/310)),不時以及委員會委託條例(EU)2016/1052(“EU MAR 委託條例”)以及 EU MAR 委託條例自英國脫歐過渡期結束(2020 年 12 月 31 日晚上 11:00)通過歐盟(退出)“納入”英國法律2018 年法案(經 2020 年歐盟(退出協議)法案修訂),以及不時修訂、補充、重述、更新、替代或替換,包括相關法定文書(包括市場濫用(修訂)(歐盟退出)條例 (SI 2019/310))。 查詢媒體:國際 +44 (0) 207 934 5550;美國和加拿大:https://www.shell.us/about-us/news-and-insights/media/submit-an-inquiry.html注意事項殼牌公司直接和間接擁有投資的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實體。在本公告中,為方便起見,有時使用“殼牌”、“殼牌集團”和“集團”來泛指殼牌公司及其子公司。同樣,這些詞“我們”、“我們的”和“我們的”也用於泛指殼牌公司及其子公司或為它們工作的人員。這些術語也可在識別特定實體無法達到任何有用目的的情況下使用。本公告中使用的“子公司”、“殼牌子公司”和“殼牌公司”是指殼牌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實體。 “合資企業”、“聯合經營”、“聯合安排”和“聯營公司”等術語也可用於指殼牌與一方或多方擁有直接或間接所有權權益的商業安排。 “殼牌權益”一詞是為了方便起見,表示在排除所有第三方權益後,殼牌在實體或非法人合營安排中持有的直接和/或間接所有權權益。 前瞻性陳述本公告包含有關殼牌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業務的前瞻性陳述(符合 1995 年美國私人證券訴訟改革法案的含義)。除歷史事實陳述之外的所有陳述均為或可能被視為前瞻性陳述。前瞻性陳述是基於管理層當前預期和假設的未來預期陳述,涉及已知和未知的風險和不確定性,可能導致實際結果、業績或事件與明示或暗示的結果、業績或事件存在重大差異這些前瞻性陳述包括但不限於有關殼牌面臨的市場風險的潛在陳述以及表達管理層的期望、信念、估計、預測、預測和假設的陳述。這些前瞻性陳述通過使用諸如“目標”等術語和短語來識別。 “志向”; ''預料''; “渴望”; “願望”; ''相信''; “犯罪”; “承諾”; ''可以''; “慾望”; ''估計''; ''預計''; “目標”; ''打算''; ''可能''; “里程碑”; “目標”; ''前景''; ''計劃''; ''大概''; ''項目''; “風險”; “日程”; ''尋找''; ''應該''; ''目標''; “想像”; ''將要'';有許多因素可能影響殼牌的未來運營,並可能導致這些結果與本公告中前瞻性陳述中表達的結果存在重大差異,包括(但不限於): (a) 原油和天然氣的價格波動; (b) 對殼牌產品的需求變化; (c) 貨幣波動; (d) 鑽探和生產結果; (e) 儲量估計; (f) 市場份額和行業競爭的喪失; (g) 環境和自然風險,包括氣候變化; (h) 與確定合適的潛在收購財產和目標以及成功談判和完成此類交易相關的風險; (i) 在發展中國家和受國際制裁的國家開展業務的風險; (j) 立法、司法、財政和監管動態,包括應對氣候變化的關稅和監管措施; (k) 各國和地區經濟金融市場狀況; (l) 政治風險,包括徵用和與政府實體重新談判合同條款的風險、項目批准的延遲或提前以及分攤費用償還的延遲; (m) 與流行病、俄羅斯-烏克蘭戰爭和中東沖突等地區衝突以及重大網絡安全、數據隱私或IT事件影響相關的風險; (n) 能源轉型的步伐; (o) 交易條件的變化。不保證未來的股息支付將與之前的股息支付相匹配或超過之前的股息支付。本公告中包含的所有前瞻性陳述均完全受到本節中包含或提及的警示性陳述的明確限制。讀者不應過分依賴前瞻性陳述。可能影響未來業績的其他風險因素包含在殼牌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表格 20-F 及其修訂中(可在 www.shell.com/investors/news-and-filings/sec-filings.html 和 www.sec.gov 上獲取)。這些風險因素也明確限定了本公告中包含的所有前瞻性陳述,讀者應予以考慮。每項前瞻性陳述僅代表截至本公告發布之日(2025 年 10 月 30 日)的情況。殼牌公司及其任何子公司均不承擔任何公開更新或修改任何前瞻性陳述的義務。新信息、未來事件或其他信息的結果。 鑑於這些風險,結果可能與本公告中包含的前瞻性陳述所明示、暗示或推斷的結果存在重大差異。 殼牌的淨碳強度此外,在本公告中,我們可能會提到殼牌的“淨碳強度”(NCI),其中包括殼牌在生產我們的能源產品時的碳排放量、我們的供應商為該生產提供能源時的碳排放量以及我們的客戶與他們使用我們的能源產品相關的碳排放量。殼牌的 NCI 還包括與殼牌購買轉售的其他公司生產的能源產品的生產和使用相關的排放量。殼牌僅控制自己的排放量。使用殼牌的“淨碳強度”或 NCI 一詞只是為了方便起見,並不意味著這些排放量是殼牌公司或其子公司的排放量。

殼牌的淨零排放目標殼牌的運營計劃和展望分別預測三年和十年,並每年更新。它們反映了當前的經濟環境以及我們可以合理預期的未來三年和十年的情況。因此,展望反映了我們未來十年的範圍 1、範圍 2 和 NCI 目標。但是,殼牌的運營計劃和展望不能反映我們的 2050 年目標淨零排放目標,因為該目標超出了我們的規劃期。此類未來運營計劃和展望可能包括改變我們的投資組合、提高效率以及使用碳捕獲和儲存以及碳信用額。未來,隨著社會走向淨零排放,我們預計殼牌的運營計劃和前景將反映這一趨勢。但是,如果社會在 2050 年無法實現淨零排放,截至目前,殼牌可能無法實現這一目標的重大風險目標。 前瞻性非 GAAP 措施本公告可能包含某些前瞻性非 GAAP 措施,例如調整後收益和撤資。我們無法提供這些前瞻性非 GAAP 措施與最具可比性的 GAAP 財務措施的調節表,因為將這些非 GAAP 措施與最具可比性的 GAAP 財務措施進行調節所需的某些信息取決於未來事件,其中一些事件超出了殼牌的控制範圍,例如石油和此外,以提供有意義的對賬所需的精度來估計此類 GAAP 指標是極其困難的,如果不付出不合理的努力就無法完成。未來期間的非 GAAP 指標無法與最具可比性的 GAAP 財務指標進行核對,其計算方式與殼牌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採用的會計政策一致。 本公告中提及的網站內容不構成本公告的一部分我們可能在本公告中使用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嚴格禁止我們在向 SEC 提交的文件中包含的某些術語(例如資源)。敦促投資者仔細考慮我們的 20-F 表格及其任何修訂(文件號 1-32575)中的披露,可在 SEC 網站 www.sec.gov 上獲取。 殼牌公司的 LEI 號碼: 21380068P1DRHMJ8KU70分類:收購或處置發行人自有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