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or 新聞稿 - 定價公告

發佈時間 1 週前 Neutral
Exor 新聞稿 - 定價公告
Auto
阿姆斯特丹,2025 年 10 月 29 日EXOR 宣布對 2035 年到期的 6 億歐元票據進行定價Exor N.V.(標準普爾評級為 A-,展望穩定)宣布已對 2035 年 11 月 5 日到期的 6 億歐元票據進行定價,固定年票息率為 3.75%,發行價為99.386%。 發行的目的是為 Exor 的一般公司目的籌集新資金,包括現有債務的再融資。 這些票據將在盧森堡證券交易所上市,獲准在歐洲 MTF 市場交易,發行的解決將於 2025 年 11 月 5 日進行。 本新聞稿不是、也不應包含或構成出售要約或招攬購買或認購票據的要約,也不得在任何州或司法管轄區出售這些證券,在該州或司法管轄區,此類要約、招攬或銷售將是非法或受法律限制的。尚未或將採取任何行動來允許在任何司法管轄區公開發行票據。不得在美利堅合眾國或向美國人或為美國人的賬戶或利益發行或出售這些票據(該術語在《美國證券法》S 條例中定義)經修訂(“證券法”)),除非根據《美國證券法》或根據此類註冊的豁免進行註冊。此類票據尚未、也不會根據《美國證券法》或任何其他證券法進行註冊。本文提及的證券不得直接或間接在美國境內、通過美國國家證券交易所的郵件、或通過任何州際或國外商業或任何設施的郵件進行發行。 不得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地在美利堅合眾國、其領土和屬地(包括波多黎各、美屬維爾京群島、關島、美屬薩摩亞、威克島和北馬里亞納群島、美國任何州和哥倫比亞特區)(統稱為“美國”)或向位於或居住在美國或美國的任何人發布、出版、分發或轉發。澳大利亞、加拿大、日本、南非或適用法律禁止此類分發的任何其他司法管轄區。 本新聞稿和發行僅針對英國(“英國”)和歐洲經濟區(“EEA”)成員國中招股說明書法規(定義見下文)(就 EEA 而言)或法規 (EU) 2017/1129 所指的“合格投資者”。因為根據《2018 年歐盟(退出)法案》(“EUWA”)(“英國招股說明書法規”)(“合格投資者”),它構成了英國國內法的一部分。出於這些目的,“招股說明書法規”一詞是指 (EU) 2017/1129 法規。 此外,在英國,本新聞稿僅分發給且僅針對合格投資者 (i) 在相關事宜上具有專業經驗的合格投資者符合《2000 年金融服務和市場法》(經修訂的 2005 年金融促進)命令(“命令”)第 19(5) 條規定的投資,以及符合該命令第 49(2)(a) 至 (d) 條規定的合格投資者,以及 (ii) 可以以其他方式合法傳達信息的人(所有此類人員統稱為“相關人員”)。不得依據本文件採取行動或依賴 (i)在英國,由非相關人士的人士進行;以及 (ii) 在歐洲經濟區的任何成員國,由非合格投資者的人士進行。 本文件涉及的任何投資或投資活動僅適用於 (a) 英國的相關人士,且僅與英國的相關人士和 (b) 歐洲經濟區成員國的合格投資者進行交易。 如果以金融中介機構的身份向潛在投資者發行任何證券(招股說明書條例第 5(1) 條中使用的術語),則此類金融中介機構將被視為代表並同意其在本次發行中收購的證券並非代表合格投資者以外的成員國的人士或此類金融中介機構有權全權做出決定的成員國的人士收購,也不是為了在成員國進行要約或轉售而收購證券,否則將導致發行人根據《招股說明書條例》第 3 條發布招股說明書。 Exor N.V. 不做出任何決定關於 (i) 證券對任何特定投資者的適用性,(ii) 投資證券的適當會計處理和潛在稅務後果,或 (iii) 證券的未來表現,無論是絕對值還是相對於競爭投資的表現。 附件Exor 新聞稿 - 定價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