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到期日是期權或期貨合約終止的日期和時間,屆時持有人的權利與義務即告失效或完成結算。歐式期權只能在到期時行使,美式期權則可在到期前的任何時間行使。
運作方式
到期安排因交易所和產品而異。合約細則會訂明最後交易日、到期日期及時間、行使方式,以及以現金結算還是實物交割。部分交易所及券商會自動行使到期時處於價內的期權,但門檻及截止時間各有不同。
距離到期的時間會影響權利金,權利金等於內在價值加時間價值。時間價值會隨到期日臨近而趨向零,而價平期權在最後數週的損耗通常最快。接近到期的倉位可能面臨被指派、實物交割或保證金變動,所以許多交易者會提早平倉。
公式/慣例
權利金 = 內在價值 + 時間價值
說明例子
假設一份虛構的示例公司價平認購期權,履約價 100 港元,股價同為 100 港元,期權報價 4.00 港元,距離到期 60 日。這 4.00 港元全是時間價值,因為內在價值為 max(100 − 100, 0) = 0。若到期日股價仍為 100 港元,期權價值為 0 港元,整個 4.00 港元已損耗殆盡。
注意事項
切勿假設所有合約都在同一日到期或以同一方式結算;請細閱交易所的合約細則,因為錯過期限可能令倉位價值歸零,或觸發自動行使或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