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保證金是交易者為開立及維持槓桿倉位(例如期貨合約、保證金貸款或沽空)而須存放於券商或結算所的抵押品。它是用來應付潛在虧損的履約按金,並非費用,也不是可損失的最高金額。
運作方式
初始保證金是開倉所需的金額,維持保證金是維持倉位所需的最低帳戶資產淨值;期貨另設變動保證金,每日結算盈虧。至於證券,保證金融資(香港俗稱孖展)讓券商貸出部分買入成本,以持倉作抵押並收取利息。
若帳戶資產淨值跌破維持保證金水平,券商會發出追加保證金通知,要求補充資金或減少曝險,並可能不待通知便強制平倉。由於虧損不受已繳保證金所限,倉位的虧損可能超過存入的款項。
公式/慣例
保證金比率 = 保證金存款 ÷ 持倉名義價值;帳戶資產淨值 = 存入現金 + 未實現盈虧;帳戶資產淨值跌破維持保證金時,須追加保證金
說明例子
假設一份虛構期貨合約的名義價值為 1,000,000 港元,初始保證金 80,000 港元(8%),維持保證金 64,000 港元。多頭倉位虧損 20,000 港元後,帳戶資產淨值由 80,000 港元降至 60,000 港元,低於維持水平,因此觸發追加保證金通知。若合約繼續下跌,虧損可能超過原先存入的 80,000 港元。
注意事項
保證金只是按金,絕非虧損上限:要求可能在短時間內上調,而被迫平倉可能鎖定虧損,甚至令你欠下券商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