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互惠基金匯集眾多投資者的資金,由專業經理管理並投資於多元化的證券組合,每名投資者按投資金額比例擁有基金單位。視乎司法管轄區,這類基金可能以單位信託或投資公司形式成立。
運作方式
投資者通常透過分銷商向基金認購和贖回,價格以資產淨值為基礎,而資產淨值一般在每個交易日收市後計算一次。日間下達的指示,通常按下一次計算出的資產淨值處理。
基金可以是主動管理(目標跑贏基準),也可以是被動追蹤指數。成本包括開支比率,有時還有認購費或贖回費,無論表現好壞,這些成本都會減少回報。與交易所買賣基金的單位不同,互惠基金的單位不會在日間於交易所以變動的價格買賣。
說明例子
示例(虛構數字):投資者的 HK$10,000 認購指示被處理時,A 基金的資產淨值為每單位 HK$12.50,因此可買入 800 個單位(10,000 ÷ 12.50),未計任何認購費。若贖回時資產淨值為 HK$13.00,這些單位價值 800 × 13.00 = HK$10,400,在未計任何贖回費及稅項前,收益為 4.0%,因為經常性開支已反映在資產淨值之中。
注意事項
主動型互惠基金在扣除費用後可能跑輸基準,認購費亦可能相當可觀,因此應把成本和過往表現與合適的基準比較。在市況緊張時,贖回亦可能被延遲或受到限制。